公司新聞
皖高院對紅門®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案終審判定
2016年11月10日 被許可代理商合肥紅門智能設備有限公司向原告紅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訴合肥存在被告合肥紅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用近似企業(yè)名稱,網(wǎng)上以“紅門牌”名義銷售產品行為;
紅門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左)、紅門合肥代理商營業(yè)執(zhí)照(中)、侵權被告營業(yè)執(zhí)照(右)
2016年12月6日 紅門智能科技股份完成申請網(wǎng)頁公證;
2016年12月20日完成公證,取得公證書;整理兩拉桿箱證據(jù);
2017年2月16日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
2017年7月24日中院判決被告
1. 停止侵害“紅門”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變更合肥紅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稱
2. 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5萬元
3. 被告負擔訴訟費2511元
一審判決
2017年9月22日被告不服判決上訴至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被受理;
2017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一錘定名!
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二審判決
這是紅門®商標專用權的勝利,是紅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業(yè)名稱權的勝利,是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打擊,是紅門®在安徽的勝利!
后邊還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還有訴訟經驗值得挖掘分享,還有很多區(qū)域等待我們去進行商標維權、專利維權。任重道遠,2018,我們再出發(fā)!